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双乐小吃店“10·13”液化石油气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
年10月13日11时06分许,无锡市锡山区鹅湖双乐小吃店(店招:秦园小笼,以下简称“双乐小吃店”)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,造成9人死亡,10人受伤,部分房屋倒塌,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。
事故发生后,应急管理部、省委省政府和无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,省委书记娄勤俭、省长吴政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争分夺秒组织现场搜救,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,妥善做好善后安抚工作,迅速查明事故原因,同时深刻吸取教训,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号)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号)和《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无锡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朱爱勋任组长,市市政园林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应急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总工会、市消防救援支队、锡山区政府、锡山区公安分局派员组成的“无锡市锡山区鹅湖双乐小吃店‘10·13’液化石油气爆炸较大事故调查组”,并分设技术组、管理组、综合组,下设专家组,聘请燃气、火灾调查、特种设备、餐饮行业等7名专家参与调查工作。市纪委监委成立事故问责组,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、相关部门和公职人员涉及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问题展开调查问责。
事故调查组按照“科学严谨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通过现场勘验、调查取证、人员询问、模拟实验、专家论证和委托第三方检测鉴定,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、取证和分析,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、原因、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,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相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,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对策措施,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情况
(一)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
1.鹅湖双乐小吃店(店招:秦园小笼,以下简称“双乐小吃店”)
经营者:金以明;饭店经营